風華正茂:胡適在一九一七——紀念胡適誕辰130周年
汪兆騫
陳獨秀、胡適應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之邀,分別出任該校文科學長和教授。二人先後在《新青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文學革命論》,率先舉起文學革命的大旗,一個嶄新的《新青年》時代呼之欲出。暮氣沉沉的北大逐漸成為新文化運動的精神高地。李大釗、錢玄同、劉半農、周氏兄弟等一代新型知識精英,也開始登上了歷史舞臺,開創了以現代文明為核心的新文化運動。
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也就是英、法、日、俄等協約國公使照會北京政府,承認中國對德宣戰所提的參戰條件的第二天。在初秋溫暖的下午,一位烏黑短髮,戴著金絲眼鏡的年輕人,風度翩翩地走進彌漫著皇家氣派的北京大學。經人指點,他敲開了陳獨秀辦公室的門。雖從未謀面,陳獨秀卻斷定這個二十六七歲的斯文學者就是他苦苦等待的人,便兩眼放光,高聲嚷道:“定是適之,我們北大的第一位洋博士!”
聽到“博士”二字,讓胡適有些窘態。今年五月二十三日,他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接受博士學位答辯口試。上年已通過了哲學與哲學史初試的筆試和口試,獲博士候選人資格。這次答辯口試,博士論文通過,但須修改後上交一百冊附本備檔,才可參加博士頭銜授予儀式。胡適既未按需求修論文,也沒交百本樣冊,因此博士論文雖然通過了,授銜儀式卻一直拖到一九二七年。最後還是在胡適的導師杜威本人的請求勸說和主持下,在近乎賠禮道歉的情景中補辦的。在他這次回國時,報界提前公佈他的博士頭銜,讓他提前享受了博士的榮耀。
陳獨秀是一九一五年通過上海亞東圖書館經理汪孟鄒知道胡適的。汪孟鄒請胡適為《青年雜誌》寫稿,並訴胡適《青年雜誌》的主撰為皖人陳獨秀。不久,汪又致信胡適催稿,稱:“陳君望吾兄來文甚於望歲,見面時即問吾兄有文來否。”胡適於次年九月,以白話文譯俄小說《決鬥》,發《新青年》,十一月作《文學改良芻議》寄陳獨秀。一九一七年一月,胡適經陳獨秀力薦,答應到北大任教。
從汪孟鄒處,陳獨秀得知,胡適是安徽績溪上莊人,是自己的小老鄉。胡適生於光緒十七年(一八九一),父親胡傳是服膺宋學的秀才,做過州縣級的地方小官。上莊山水環抱,景色秀麗,古風猶存。胡適在家鄉受九年私塾教育,一九〇四年到上海求學,兩年後考入中國公學。一九〇八年轉入中國新公學,兼英文教員。十九歲考取留美官費生,就讀于康奈爾大學農學院。後又轉入文學院讀哲學、經濟、文學諸課程,一九一四年獲文學學士,九月發起創立“中國科學社”。次年,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美國哲學家杜威,學習哲學。
汪孟鄒講,胡適十三歲到上海,進梅溪學堂讀書,尚不懂上海話,也不曾開筆作文,被編入最低的一班。有位國文老師講課時,把“傳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中的“傳”解釋成《左傳》。胡適課後,捧書到老師前,低聲且恭敬地說:“先生,這個‘傳’字是《易經》的《繫辭傳》,不是《左傳》。”
先生先是一驚,又將信將疑問胡適:“儂讀過《易經》?”見胡適點頭,就又問還讀過什麼書,胡適說讀過《詩經》《書經》《禮記》。先生更加吃驚,就以《孝悌說》為題,讓胡適作文。從未開過筆作文的胡適就寫了百字文。先生看罷,稱讚不已,便拉著胡適,轉到第二班,連升三級。
當時陳獨秀聽了,大為讚歎胡適的聰穎過人。汪孟鄒笑曰:“若是你仲甫遇到這樣謬解‘傳’字的老師,還不將他轟將出去!性格使然。”
還是汪孟鄒講的,胡適早在一九一五年,即開始提倡白話文,朋友任鴻雋、梅光迪、唐鉞都不苟同,尤其對胡適主張用白話作詩更極力反對,於是雙方發生筆戰,胡適就給反對最激烈者梅光迪作了一首白話長詩逗他,其有:
文字沒有古今,卻有死活可道。
古人叫作“欲”,今人叫作“要”。
古人叫作“至”,今人叫作“到”。
古人叫作“溺”,今人叫作“尿”。
本來同是一字,聲音少許變了。
並無雅俗可言,何必紛紛胡鬧?
至於古人叫字,今人叫號。
古人懸樑,今人上吊。
古名雖未必不佳,今名又何嘗不妙?
至於古人乘輿,今人坐轎。
古人加冠束髻,今人但知戴帽。
若必叫帽作巾,叫轎作輿,
豈非張冠李戴,認虎作豹。
陳獨秀知道次年四月,胡適又寫詞《沁園春·誓詩》表達自己的主張,有句:“文學革命何疑!且準備搴旗作健兒。要前空千古,下開百世,收他臭腐,還我神奇,為大中華,造新文學。此業吾曹欲讓誰?”這之後,才有翻開中國新文化運動第一頁的《文學改良芻議》。
陳獨秀和胡適共同向新世紀跨出驚世駭俗的第一步時,陳獨秀的主張要革命得多,態度上也堅決、徹底得多。比如,他在《文學革命論》中說:“余甘冒全國學究之敵,高張“文學革命軍”之大旗……旗上大書特書吾革命三大主張:曰:推倒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設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曰:推倒陳腐的、鋪張的古典文學,建設新鮮的、立誠的寫實文學。曰: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瞭的、通俗的社會文學。”
對此文,胡適於一九一七年四月九日,以學者謙遜的探討的態度,致一長信給狂飆激進的陳獨秀:“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二人所定。甚願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主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絕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陳獨秀的回答是:“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至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正宗之說,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胡適為這位“老革命黨”的口氣與“武斷的態度”感到驚訝。他在《答汪懋祖》的“通訊”中說:“輿論家的手段,全在用明白的文字,充足的理由,誠懇的精神,要使那些反對我們的人不能不取消他們的‘天經地義’,來信仰我們的‘天經地義’。所以本報將來的政策、主張儘管趨於極端,議論定須平心靜氣。一切有理由的反對,本報將一定歡迎,決不致‘不容人以議論’。”
這就是說,胡、陳高舉“文學革命”大旗的同時,革命黨人和自由主義者便有分歧。必須強調的是,文學革命的氣運,正是由於像陳獨秀這樣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堅強的老革命家做宣傳,大力推行,文學革命才很快匯合成一個聲勢浩大的運動。
談到對胡適“首舉義旗”之初,最堅定地支持胡適白話文運動的,除陳獨秀外,便是更武斷更激進的章太炎門徒錢玄同。錢玄同在陳獨秀《文學革命論》中,將時代提倡復古的前後七子以及清代方苞等喻為“十八妖魔”後,他在一九一九年七月二日致胡適的信中(發表于《新青年》),又杜撰出“桐城謬種,選學妖孽”的名句。錢氏將古文斥責為文化暴政的工具,後又載《中國今後之文學問題》中,稱古文為“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記號,此種文字斷不能適用於二十世紀之新時代”。在陳、錢看來,三千年來所有古文宗師,三教巨頭都應推下地獄。此調雖無科學性,但激烈的態度,也為文學革命推波助瀾。
與陳獨秀愉快地見面並愉快地交談後,陳獨秀把胡適引到北大一個古色古香的庭院裡,到校長室見蔡元培。一位老革命家、一位提倡文學革命的新思想領袖,與名震當代中國的宿儒,具有歷史意義地相會了。這三隻“三個年輪的兔子”(蔡元培生於丁卯年,陳獨秀生於己卯年,胡適生於辛卯年),正是二〇世紀一〇年代後期中國思想文化界的三個巨人,他們的風雲際會,不僅為改造繁榮北大,而且為改造繁榮中國思想文化奠下了沉厚的基石。
蔡校長一見胡適,先微笑,然後仰天長籲了一聲:“總算等到胡博士了!”
胡適感動地向校長鞠躬:“感謝先生的知遇之恩。”
蔡元培握住胡適秀氣的手。他知道,隨著胡適的到來,北大的整頓改革正式拉開了序幕。
蔡元培校長在校長室見了胡適之後,拉著胡適,由陳獨秀和錢玄同作陪,在飯店給胡適接風。席間,自然少不了談到北大的校風。錢玄同快人快語,說不少學生不好好學習,逛妓院、打麻將、捧戲子;教師也因循守舊、抱殘守缺。他特意提到辜鴻銘,既非批評,也非表彰,只講現象,說他上課時,還讓僕人給他點煙倒茶。上第一節課時,同學們見他腦後拖著長長的辮子,就忍不住哄堂大笑,但見過大世面的辜鴻銘不動聲色地打量了學生一番,然後說:“你們因我有辮子而笑我,我的辮子是有形的,可以輕易剪掉,然而諸位長在腦袋裡面無形的辮子,就不那麼好剪了。”又說辜鴻銘精通多種外語,在北大無人可望其項背,但中國字卻馬馬虎虎。一次他講《晏子春秋》,不小心把“晏”誤寫成“宴”字。學生向他指出,他邊改邊發牢騷說:“漢字之晏與宴,不過是日字上下調換一下而已,卻字義大不相同,英文就少了如此麻煩。”學生不服,站起說英語也有將“god”(上帝)倒過來寫成“dog”(狗)的。老先生竟只有聳肩無語的份兒。
錢玄同舉此例,實際上在誇校長相容並蓄、冰火同爐,“道並行而不相悖”。當然他的骨子裡,是向著新潮的。
陳獨秀是贊同相容並包的,他推薦劉師培到北大任教,便是明證。他對胡適說:“北大學生的舊學根基很深,有不少人才。”接著他向胡適介紹了李鴻章嫡孫的事:一次討論學生周穀城提出成立“雄辯會”之事。一位個頭細挑、器宇軒昂的理科學生,昂步走進會議室,發表了很精彩的演說,這些年來,兄弟一直研究洋務運動和中國前途。為什麼中國洋務派與日本同時起步學習西方,日本的明治維新成功了,中國的洋務之夢卻破滅啦?還有,要救中國,“中體西用”究竟靈不靈?我以前認為中國有三個偉人。一位自然是先祖父李鴻章。甲午海戰、北洋水師全軍覆沒。祖父成了千人唾駡的民族罪人。可是你們知道嗎?當他以七四歲之高齡,帶著“以夷制夷”的使命,率龐大使團遊說歐美各國時,卻意想不到地受到盛大歡迎。在參加沙皇尼古拉二世的生日慶典時,他被排在七十多個國家使團的前列……當船抵日本橫濱時,儘管日本多次邀請,這位自尊而固執的老人,堅決不肯上岸。他自《馬關條約》簽訂後,曾發誓永不踏上日本國土。他多次告誡我們,永不要相信日本人,這是世界上最下流無恥的民族。在他彌留之際,老淚縱橫地對家人說:“我是大清的功狗哇!記住,弱國無外交!”我尊敬的第二位偉人是梁任公,他敢於和那位老朽康南海決裂,提出“新民”說,真令人耳目一新哪!第三位偉人則是屢戰屢敗的孫文,但我佩服他的精神,那種為再造共和如印度國父甘地般的堅韌和氣度。愚昧而孱弱的中國需要新的“孔子”來造就中國式的劍橋和哈佛……
當時,蔡元培也在場,自然忘不了那位北大高才生的演講。
胡適聽後,動情地透過窗子,望著深邃而高遠的星空。
臨近散席時,胡適從皮包裡拿出一份三年前在美國發行的報紙,上面有他寫的《非留學篇》,交給蔡元培。蔡元培回家讀後,發現胡適和自己的教育思想,有很多相似之處。
九月一七日,在北京大學新學年開學典禮上,蔡元培特地安排胡適給全校師生做了一場《大學與中國高等學問之關係》的講演。
大禮堂場面很大,台下坐滿了渴望一睹中國首位博士、文學革命領袖風采的師生和各報記者。留任和新來的手捧大紅聘書的學界宿儒和名流也面帶微笑或心存疑惑地恭候胡適。
胡適很從容地微笑著走上講臺。重點闡述了大學保留儲積國家高等知識、高級人才及精研、開拓最新科學、發展國家文化的重要地位,鼓勵要用西方現代的大學概念和管理觀念來改造和經管中國的大學,尤其是北京大學,為北大的整頓改革,提供了充足的理論依據,並建立了具體依傍模式。最後,他激昂地說:“記得還在一九一五年一月,我和竺可楨談過創辦國內著名大學的強烈願望,以後又和英文教師亞舟談到過中國無著名大學的恥辱。我在當天的日記中,大發感歎地寫道:‘吾他日能見中國有一國家大學,可比此邦的哈佛,英國之劍橋、牛津,德國之柏林,法國之巴黎,吾死瞑目矣。’第二天我仍覺意猶未盡,又在日記上寫道:‘國無海軍,不足恥也;國無陸軍,不足恥也;國無大學,無公共藏書樓,無博物館,無美術館,乃可恥耳!’今天,我終於回來了。我胡適之今天鄭重宣佈,回國後別無奢望,但求以一張苦口,一支禿筆,獻身于北大邁向世界著名大學的進程!”
台下掌聲熱烈。正襟危坐的辜鴻銘、劉師培、黃侃、章士釗、崔適、黃節諸人,發現胡適果然是位“舊學邃密,新知渾沉”的博士,也都報以掌聲。
胡適在北大講授英文學問、英文修辭學和中國古代哲學三門科目,每週十二課時,月薪大洋二百八十塊。年底,創辦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所,自任主任,是年又擔任了新成立的校評議會評議員和新創辦的《北京大學月刊》編輯。
胡適到北大,無疑是給北京大學吹進一股東風,那些具有新思想的教授們,已經感到胡適帶來的新風將吹綠北大乃至中國文化界,他們也必將要跟著胡適,幹一番大事業。
蔡元培體會最直接也最深。他確認胡適是他改造北大最得力的助手。胡適思想新穎,文章絕妙,堪當大任。
當時,美國學者傑羅姆·格裡德在《胡適與中國的文藝復興》中就說過:“二十六歲的胡適是其中最年輕的人物。但是他那無可懷疑的受西方教育的歸國學者的身份,他在北大的地位,以及他與《新青年》的聯繫,都標誌著他是這個雖然規模較小但條理分明、影響巨大的先鋒派的天然領袖。”
事實果真如此,蔡元培、陳獨秀、胡適這三隻“三個年輪的兔子”,正是二〇世紀初中國思想文化界的三位巨人。自然,後來的周樹人兄弟等一批文化精英的風雲際會,不僅改造了北大、繁榮了北大,還為改造中國思想文化、繁榮中國文化奠基了堅實沉厚的基石。後來,因意識形態原因把這一切都歸功於周樹人,而肆意貶損胡適和陳獨秀,顯然是違背歷史真實的。
這年歲尾,十二月十三日,已在北京大學幹得風生水起的胡適,在凜冽寒風中,登上開往天津的火車,啟程回秀麗的故鄉績溪。在他到北京大學赴任前的七月二十九日,曾回到績溪上莊,與相別十年的母親團聚。因當地的風俗,他未能與他一四歲時母親給他包辦的媳婦江冬秀見面,卻約定冬季歸娶。
一二月三十日,“重洋學子已成名”,當上了國內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名教授並成為中國思想文化界風雲人物的兒子,再三思考後,認可了母親為之包辦的這樁婚姻大事,當著她的面舉行了大婚,這使胡適的母親馮順弟感到十分的滿足和欣慰。正是因胡適深知母親博大的愛和她的痛苦不幸而最終有大幸的命運,才遵從母意,接受了這一婚姻。在母親四十六年的生涯中,與丈夫共同生活不足六年四個月,與兒子共同生活不足十二年八個月,一生行事,大德大義。胡適正是在母親的至情至愛的巨大母愛裡成長起來的。在他留美時,家裡經濟困窘異常,母親靠典當度日,但她還是借了八十塊大洋,給兒子買下一部《古今圖書集成》。
胡適對母親的敬畏與尊仰,是隨著年齡而俱增的,翻胡適的《留學日記》,深摯思念母親的文字讓人感動。
胡適與江冬秀的婚事,是胡適的本家叔叔,也是江冬秀的塾師做的媒人。而胡適母親的姑姑又是江冬秀的舅母——算是親上加親的一門婚姻。
江冬秀父系母系,皆是書香門第,江冬秀的外祖父呂佩芳曾是個翰林。胡適考證,“江家考取高第的很多”。江冬秀大胡適一歲,故胡適一直以姐相稱,訂婚後的一九一一年,胡適曾寫信給江冬秀,要求她多讀,多上進,希望她“勿恤人言”,毅然放腳,“宜為一鄉首倡”。一九一四年七月四日信:“前得家母來信知賢姐已肯將雙腳放大,聞之甚喜……”
胡適母親對這樁洋學生與村姑的婚姻也有擔憂,曾多次致函給兒子:“人情變態,不可端倪,況在重洋異國。此後於社會交際上種種謹慎為妙,餘如男女之際,尤當留心。”
為使母親放心,胡適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絕無背信棄義之心。如一九一五年五月十九日給母親的信:“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結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約,致家庭之中齟齬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家。此兒所不取。”信誓旦旦地表明自己對婚約的嚴肅態度。
胡適在美康奈爾讀書時,應學生會之邀,演講《中國婚姻制度》。彼時,西方人對中國的封建包辦婚姻多有批評,認為中國式婚姻是“盲婚”。對此,演講時胡適又一番妙論:“貴國人結婚,男女事先戀愛,戀愛熱度達至極點乃共締姻緣。敝國人結婚,從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謀面,結為夫妻後,始乃戀愛,熱度逐漸增加。是故貴國人之婚姻是愛情之終也,敝國人之婚姻則愛情之始也。”
這不僅是胡適的機智幽默,也是他對自己婚姻的美妙憧憬。從中我們沒有理由懷疑胡適對婚約有什麼缺憾或抗拒。不過有一次,他對婚約有過動搖。一九一七年胡適從美歸國回家鄉省親,興沖沖去看江冬秀,囿於鄉俗,江冬秀不好與他相見。胡適在日記上說:“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然鬧翻……那時確是危機一發之時。”
事後胡適還作了兩闋《如夢令》:
她把門兒深掩,不肯出來相見,難道不關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憑君發遣。幾次曾看小像,幾次傳書來往,見見又何妨?休做女孩子兒相。凝想,凝想,想是這般模樣。
結婚後的一九一八年八月,江冬秀到北京,胡適與之再憶這樁舊事,又寫《如夢令》:“天上風吹雲破,月照我們兩個。問你去年時,為甚閉門深躲?誰躲?誰躲?那是去年的我!”詞寫得妙趣橫生,其閨房之樂絕非強裝出來。後來,不識相的陳獨秀,拍桌子罵胡適不敢反抗舊式婚姻,讓他與江冬秀離婚,胡適以笑對之。
一九一八年五月,新婚五月的胡適在寫給摯友胡近仁的信中說:
我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吾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但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之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
從這封信中,我們可以看出,胡適接受這樁不和諧的婚姻,接受江冬秀,並非因為愛情,而更多的是對母親至純的孝道。而胡適對江冬秀人格的尊重,婚後共同生活超過三十年,一直緊緊牽住這根紅線,表現了胡適的崇高人格:“胡適大名垂宇宙,小腳太太亦隨之”,胡適的婚姻被列為民國史上七大奇事之一。一直以來,這樁“奇事”始終受到懷疑或否定。不少文字寫過胡適與江冬秀結婚之後,多次又向別的女性示愛。懷疑是正常的,胡適雖貌不如潘安,但才卻似子建,卻甘與一鄉下小腳女人相守一生,似確悖常理。但猜度文字,多語焉不詳,很無說服力。對胡適單相思的女性是真真切切有的,對胡適做出種種追求的女性也不乏其人。比如江冬秀就看到陳西瀅(陳源)的妹妹喜歡胡適,曾大大方方地對胡適說:“我死之後,你可續娶這位陳小姐為妻。”
(总编 杨东志)